办理民办非企业单位体育俱乐部程序
第一步:到青岛市民间组织管理局民非处办理核名函(地点:延安三路民政大厦228号1305房间 联系人:梅科长 联系电话:82106027)。
第二步:青岛市体育总会(市南区东海西路15号11楼1110室 联系人:米科长 联系电话:81977059)办理材料前置审查。
所有材料均用A4纸打印,以下材料须一式两份:
1、青岛市民间组织管理局核名函;
2、俱乐部办公地点及训练场所的房产证(使用场地是个人拥有或具有房产证)复印件或场地是租赁的需提供租赁合同(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3、俱乐部章程:根据俱乐部开展业务的范围、宗旨、经营的要求进行撰写。所有俱乐部理事人员(单数)在章程的结尾处亲笔签名。
所有材料均用A4纸打印,以下材料只须提供一份:
1、申请报告:报告的主送机关为青岛市体育总会
申请报告的内容包括:
写明俱乐部成立的意义、目的,是否自愿接受市体育总会和市民间组织管理局的指导与管理等; 落款处应写明某某俱乐部筹备处及筹备负责人的签名。
2、俱乐部法人个人工作简历:俱乐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俱乐部法人个人工作简历(哪年哪月至哪年哪月在某单位担任什么职务一直写至成立俱乐部之前),外来人员需提供公安部门出据的暂住证明,文头部分写明“俱乐部法人情况简介”字样;
3、单项体育俱乐部需提供本项目教练员的初级以上(包括初级)资质证书,其中包括体育指导员资格证或教练员资格证的复印件,个别项目需提供学历证明、在体育运动中获得成绩的证明、体现运动技术水平的其它证明材料,写明个人工作简历和身份证复印件。并在文头处标明“俱乐部教练员情况简介”字样。
4、体育场所使用权证明材料和从事业务所必需的器材清单。
5、财务人员工作简介:财会人员的资格证复印件、个人工作简历、身份证复印件并在文头处标明“俱乐部财会人员情况简介”字样;
6、俱乐部组织机构:写明俱乐部负责人和部门负责人相应的职务、性别、年龄、政治面貌、俱乐部的详细地址、联系电话、联系人、电子邮件、邮政编码等。
7、办理特许运动项目的俱乐部(户外运动、水上运动、航空航海、汽车运动)另外需提交以下材料:
1)俱乐部人员管理规章制度。 2)从事该项目的规章制度及要求。
3)环保措施。 4)应急处置措施预案等。
8、申办武术、乒乓球、健美、足球、网球类俱乐部,需齐备以上材料后先到对应单项体育协会办理初审,由相应的协会出具同意成立俱乐部的书面证明材料,后到体育总会进行审查。
第三步:以上材料提交市体育总会后,派人员进行现场勘验,勘验合格后出据同意成立俱乐部的批准文件。
第四步:持市体育总会批准文件、所有材料以及会计师事务所办理验资(叁万元以上)所提供的会计师事务所的验资报告,到市民间组织管理局民非处办理注册登记。
第五步: 持市民间组织管理局提供的登记表,到体育总会签署意见加盖公章进行登记。
第六步:持注册登记证及相关材料,到青岛市技术管理监督局办理机构代码证(市南区延安三路123号)。
第七步:到所辖区税务部门办理税务登记。
特别提示:
俱乐部由于特殊原因,变更俱乐部地址或变更俱乐部法人,均应按要求到民管局和市体育总会办理变更的相关手续,提出变更申请,填写相关的表格,同意后加盖公章,登记备案。否则,视为无效并追究责任。
俱乐部每年必须参加由市民间组织管理局和市体育总会组织的年度检查工作(时间大约在每年的三至五月份,年检所需材料以当年的通知为准),如果俱乐部一年不参加年检工作,则视为不合格,若两年不参加年检则给予撤销俱乐部的登记,予以登报进行通告,进行俱乐部债权债务清理。
青岛市体育总会办公室
二○○八年八月
|